一、教育部學雜費減免相關注意事項 (執行單位:教務處註課組)
二、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優秀新生全額獎學金設置要點 (執行單位:教務處註課組)
三、學期獎學金及畢業生智育獎學金(執行單位:教務處註課組)
(本校獎學金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二款)
四、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執行單位:學務處原資中心)
五、教育實習學生清寒及身心障礙助學金(執行單位:師培中心)
(本校教育實習學生清寒及身心障礙助學金補助要點)
六、特殊教育獎助學金(執行單位:學務處資源教室)
七、清寒助學金(執行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本校助學金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
八、低收入戶助學金(執行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九、教育部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執行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本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要點第三點第一項第二款)
十、常依福智獎學金(執行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十一、傑出表現獎學金(執行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本校獎學金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
十二、研究所獎助學金(執行單位:各系所)
(本校獎學金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十三、本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要點(執行單位:學務處生輔組)--即相當學雜費減免,如已申請學雜費減免,請勿重複申請。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要點)
詳細說明,請點選。
十四、本校經濟弱勢學生學習助學金實施要點(執行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十五、本校經濟弱勢原住民族師資生助學計畫(執行單位:師培中心)
十六、就學貸款(執行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十七、急難救助(執行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本校助學金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滿18歲以上弱勢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回歸至內政部辦理,請有需求者向內政部申請該租金補貼專案,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