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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出入境

居留證申辦、延期、
及相關事項(變更地址或護照號碼、居留證逾期或遺失)
 

 

 

居留證申請:

      (一)在臺灣原有戶籍,持我國護照(上面列有身分證字號)或入國許可證入境者,應恢復戶籍,請領中華民國身分證。

持中華民國護照(上面列有身分證字號)或入國許可證者

(有戶籍國民)

未成年者,需由父母或將遷入戶口之戶長(須帶身分證)陪同前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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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期限

 

 

 

 

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有入境章戳之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
3.遷入地戶口名簿正本
4.原國民身分證(14歲以前即離台者,無身分證)
5.符合新式國民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請上內
 政部網站http://www.ris.gov.tw)查詢
6.印章(或簽名)

將遷入戶口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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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

 

(二)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臺灣無戶籍者,應申辦「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

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臺灣無戶籍者

(無戶籍國民)

入境後15日內(疫情期間放寬於入境後45日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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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1. 二吋證件照一張
2. 中華民國護照,或足資證明具有中華民國國
   籍之文件
3. 僑居地身分證明(僑居地護照,或長期居留證)
4. (以申請居留日為基準)20歲以上,需附最近
    5年內僑居地警察紀錄證明書正本(自核發日
    起 6個月內有效)
5. 入境許可證
6.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書(乙表)--依中央衛生
   主管機關訂定之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
   辦理,3個月內有效
7. 分發書或入學通知書
8. 在學證明
9.載有居留地址之證明文件
10. 規費500元

 

 

 

至移民署網站線上申請

 

 

 

 

 

 

審核約需7個工作天,審核通過後,至移民署領取臺灣地區居留證

 

 

 

 

(三)港.澳生,應申辦「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港澳具外國籍之華裔學生,應申辦「外僑居留證」)

港.澳生

入境後15日內(疫情期間放寬於入境後45日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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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1. 二吋證件照一張
2. 親自簽名之香港或澳門居民身分確認書
(移民署網頁代碼0404之申請須知之申請書表可下載)
3. 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分證明文件(效期3個
    月以 上之護照或永久性居民身分證)

4. (以申請居留日為基準)20歲以上者,需附
    5年內僑居地警察紀錄證明書正本 (即良
    民證,自核發日起3個月內有效)
5. 入境許可證
6.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書(乙表)
--依中央衛
    生主管機關訂定之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
    表辦理,3個月內有效
7. 分發書或入學通知書
8. 在學證明
9. 
規費2600元(效期三年)
10. 其他證明文件(如澳門居民於回歸前  <1999.12.20>取得葡萄牙護照,應向澳門      身分證明局申請證明書)

**居住地址請務必填寫正確,若無確定之居住地址,請暫填學校地址。

 

至移民署網站線上申請

 

 

 

 

 

審核約需5個工作天,審核通過後,至移民署領取臺灣地區居留證

 

 

 

 

  • 需至有辦理居留證體檢的醫院進行體檢,取得體檢收據回條後,請先影印一份送交衛生保健組,待領得體報告後,需影印一份送交衛生保健組,再辦理居留證申請

 

    (四)持外國護照以「居留簽證」(簽證類別為Resident)入境者,應申辦「外僑居留證」。
           如馬來西亞、緬甸、印尼、越南、日本.....等地僑生,以及 
港澳具外國籍之華裔學生
            (澳門學生於回歸後<即1999.12.20>後取得葡萄牙護照,持葡萄牙護照來台者,應申辦外僑居留證)

持外國護照以「居留簽證」(簽證類別為Resident)入境者。

入境後15日內(疫情期間放寬於入境後45日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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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1. 二吋證件照1張
2. 護照
3. 居留簽證
4. 分發書 或 入學通知書
5. 在學證明

6.現居住地證明(住宿生需檢附住宿證明;租屋者需檢附租賃契約;屋主同意借住者需檢附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或國人屋主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屋主同意說明書)
7. 規費500元(效期1年)

至移民署網站線上申請

 

審核約需10個工作天,審核通過後,至移民署領取外僑居留證。

 

(四)持外國護照以「停留簽證」(簽證類別為Visitor)入境者:

應於入境後60日內,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辦「外僑居留簽證」(簽證類別為Resident),待取得「外僑居留簽證」後,再至移民署申辦「外僑居留證」。

持外國護照,以停留簽證入境者(簽證類別為Visitor)

入境後60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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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1. 申請書
2. 二吋證件照二張(彩色)
3.效期6個月以上之護照正本及影本
4. 分發書或僑委會函
5.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書(乙表)
6.
國外最高學歷證件(含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正本及影本【所持學歷證件倘非中文或英 文,須先翻譯為中文或英文譯本,連同原 持學歷證件併經駐外館處驗證或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
7. 規費: (單次)2200元. (多次)4400元

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辦居留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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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星期之後至外交部取件領取居留簽證(簽證類別為Resident)

核發日起15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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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1.二吋證件照一張
2.護照
3.居留簽證
4.分發書 或 入學通知書
5.在學證明

6.現居住地證明(住宿生需檢附住宿證明;租屋者需檢附租賃契約;屋主同意借住者需檢附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或國人屋主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屋主同意說明書)
7.規費500元(效期一年)

至移民署網站
線上申請

審核通過後,至移民署領取外僑居留證

 

 

 laugh居留證更改地(僑先部分發之大一僑生均應辦理,已持有居留證者,若地址有變更,亦應辦理):    

  ****  居住地址變更者,應於15日內申請變更登記,違者將遭罰鍰。****

僑先部分發生,應於註冊後15日內辦理

住址變更者,應於住址變更後15日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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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1. 在學證明
  2. 護照正本
  3. 居留證正本
  4. 分發書正本
  5. 2吋證件照1張
  6. 住校者需學校住宿證明;
    住校外者需租賃契約;
    住親人自購屋者需戶口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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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移民署網站線上申請更正

 

 

laugh護照更新,居留證變更護照號碼:

更換新護照者,應於取得新護照後15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護照變更者應於15日內申請變更登記,違規者將遭罰鍰。****

取得新護照後15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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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1. 新護照
  2. 居留證
  3. 2吋證件照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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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移民署網站線上辦理更正

 

 

 

居留證延期:  

1. 港澳生,及持中華民國護照且在台無戶籍者(無戶籍僑生)--- 

*** 逾期居留未滿30日者,移民署將依規定處罰(做筆錄及罰鍰),再重新辦居留證;逾期30日以上者,需於繳納罰鍰後申請出境證出境,再重新申請簽證入境。***

臺灣地區居留證
到期前30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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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1. 3個月內之在學證明
  2. 居留證
  3. 無戶籍僑生需附我國護照
  4. 新台幣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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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移民署網站線上申請

 

 2. 馬來西亞、緬甸、印尼越南日本...等地僑生,及港澳具外國籍之華裔學生---
若因暑假離境,無法在居留證到期前30日內回台辦理延期,可於出境前提早持出入境機票應備文件,至移民署網站線上辦理居留證延期。
 

*** 逾期居留未滿30日者,移民署將處以罰鍰,再重新辦居留證;逾期30日以上者,需於繳納罰鍰後出境,重新申請簽證入境。***

外僑居留證
到期前30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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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1. 3個月內之在學證明
  2. 護照
  3. 居留證
  4. 2吋證件照1張
  5. 規費500元(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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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移民署網站線上申請

 

 

 

enlightened居留證線上申請、展延:  

  3.上傳附件文件      

 

 

 居留證逾期

1. 港澳生
*逾期居留未滿30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依規定處罰(做筆錄及罰鍰)後,得重新申請居留。
*逾期居留
30日以上者,須於繳納罰鍰後並申請出境證(90天內國境可受理,需提早至機場辦理),重新申請簽證入境後再申請居留。

2. 馬來西亞、緬甸、印尼越南、日本....等地僑生---
*逾期居留未滿30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經處罰鍰後,得重新申請居留。
*逾期居留
30日以上者,須於繳納罰鍰後出境,重新申請簽證入境後再申請居留。
*若在境外快到期,需將居留證正本、護照正本(如正本護照沒有寄回,需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之護照影本)、委託書(需經駐外管處驗證)、其他延期相關文件,寄給在臺委託人代為辦理延期。

*若在境外逾期,應在境外重新申請居留簽證入境,入境後再重新辦理新居留證!

 

 居留證遺失補發

1. 港澳生

應備文件--
申請書.
香港/澳門永久居民身分證.
報案證明 或 移民署受理報案單(後者須本人臨櫃申報,相片2張).
學校出具辦理遺失補發居留證事宜之文件.
委託書(親自申請者免).
證照費:臺灣地區居留證1000元;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2600元.
<效期同原居留證效期>
<需7-10個工作天>

2. 馬來西亞、緬甸、印尼、越南、日本...等地僑生---

應備文件--
申請書.
護照.
相片.
在學證明.
遺失居留證聲明書或報案證明.
規費:500元.
<需10個工作天>

 

護照遺失 申報

應備文件--

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相片2張。

限本人親自至移民署申報,再至原屬國辦事處申請新護照;

取得新護照後,應向居住地移民署服務站申辦護照資料異動。

 

 

 休.退學出境(需於休退學後30日內離境)

1.港澳生 及 無戶籍僑生~

應備文件--
申請書.
學校出具之休學或退學證明(申請休退學時,於申請書勾選"需休退學證明")
臺灣地區居留證 / 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正本
<需加附居留證正反面影本,並告知移民署何日出境>
委託書(親自申請者免).
證照費300元.
需5個工作天才能拿到單次出境證
<出境證之有效期間10天,請斟酌提出申請之時機>


2.馬來西亞.緬甸.印尼.越南.日本.....等地區持"外僑居留證"僑生 及  港澳具外國籍之華裔學生
請攜帶離境機票. 護照. 居留證. 休退學證明(申請休退學時,於申請書勾選"需休退學證明"),洽移民署服務站詢問限令出國期限,並繳回居留證

 

~~以上各項規定如有變更,以業管單位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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