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生在臺生活相關事項
不得從事專職或兼職工作
教育部核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第十九條所定專職或兼職工作,指具有勞務之提供或工作之事實,不論有償無償皆屬之。
但不包括下列課程學習及服務學習:
一、課程學習:
(一)指為課程、論文研究之一部分,或為畢業之條件。
(二)前目課程、論文研究之一部分或畢業條件,係學校依大學法、專科學校法授權自主規範,包括實習課程、田野調查課程、實驗研究或其他學習活動。
(三)該課程、論文研究或畢業條件應一體適用於本國學生、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或大陸地區學生。
(四)符合前三目條件而擔任研究助理或教學助理,未有課程學習活動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者。
二、服務學習:為增進社會公益,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之各項輔助性服務,包括依志願服務法之適用範圍經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辦或經其備查符合公眾利益之服務計畫,參與服務性社團或其他學習活動。
現鈔兌換
1.持入臺證及通行證至中央銀行許可辦理買賣外幣現鈔之銀行或郵局可兌換現鈔,陸生每人每次可兌換人民幣2萬元上限。
2.提醒:陸生可攜入(出)2萬元以內的人民幣現鈔及1萬美元以內之外幣現鈔,超過金額需向海關申報。攜帶新臺幣入境以10萬元為限。
開戶及辦金融卡
陸生可持「入出境許可證 」(具有統一證號)、第二輔助證件(大陸地區身分證、大陸地區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或其他可證明身分文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及「印章」(注意姓名書寫須與入臺證相同,以便辨識)等文件親自至郵局辦理開設存款帳戶,不得委託他人辦理,同時申辦金融卡,可使用ATM存款、提款、轉帳、匯款(目前無法提供人民幣匯款,必須以美金來匯款)等功能。
銀聯卡之使用
陸生來臺可持「銀聯卡」至貼有「UnionPay」標誌之ATM提領臺幣(全臺 7-11 超商內提款機皆可使用),單日提取金額的上限及手續費費用依大陸地區核發銀聯卡之銀行規定。(陸生來臺後不得於臺灣金融機構申請信用卡)
使用電器須知
臺灣插座為 110V 扁頭兩腳式插座,如攜帶大陸電器來臺使用,必須另接轉換插頭(220V轉110V轉接頭),可至鄰近賣場或電器用品店購買。
信件投遞應配合事項
1.對外通訊之收件地址請註明系別或宿舍房號,以便收發人員投遞。
2. 本校學生資訊系統中之個人資料,「通訊地址」請填寫住宿地址與房號,若有更改,請盡速至註冊組修正。
報考駕照
(一)報考「中華民國駕照」:
1.可持停留許可證明報考汽、機車駕照,但不得報考職業駕照。
2.受理單位:各縣市公路監理機關。
3.申辦資格:需年滿18歲。
4.應備文件:
(1)經許可停留1年以上之證明文件,如:多次入出境許可證。
(2)報考汽車駕照須有學習駕駛3個月以上之學習駕駛證;報考普通重型機車以下等級駕照則免附學習證明。
(3)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3張,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4)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機關或公路監理機關指定之醫院、診所或團體辦理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合格之汽車駕駛執照登記書。
(5)費用:普通小型車駕照報名費450元、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報名費250元、普通輕型機車駕照報名費125元、駕照工本費200元。
(6)駕照筆試:汽、機車電腦筆試試題為正體中文,若對正體中文閱讀不熟稔,可選擇電腦口試(語音輔助)測驗,筆試題庫可至公路總局網站(監理服務)查閱或下載。網址:https://www.thb.gov.tw/
(二)持「大陸駕照」備下列文件經筆試合格後始得換領駕照:
1.經許可停留1年以上之證明(件)(例如:多次入出境許可證)。
2.大陸有效正式駕照,須經大陸公證處公證及我國海基會蓋章驗證手續。
3.護照正本及影本。
4.本人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2張,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5.普通汽車駕駛執照登記書、機車駕駛執照登記書。須貼相片並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或健保特約醫院體檢合格(有效期限一年內)。
(三)持「平等互惠國家之駕照」,得免考換發同等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
1.應備證件:
(1)經許可停留1年以上之證明(件)(例如:多次入出境許可證)。
(2)正式有效外國當地駕照正本及驗證書應經我駐外使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駕駛執照非英文者,應附中文譯本,並經我駐外使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國內公證人驗證。
(3)護照正本及影本。
(4)本人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2張,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5)普通汽車駕駛執照登記書、機車駕駛執照登記書。須貼相片並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或健保特約醫院體檢合格(有效期限一年內)。
2.換發駕照規費:200元。
3.入境之翌日起一年內辦理;原以外國駕照換領我國駕照因案吊註銷者,不得再次辦理。
(四)持「大陸國際駕照」在臺無法使用,停留超過30天者亦無法辦理國際駕照簽證。
(五)持「平等互惠國家之國際駕照」停留30天內,得免辦國際駕照簽證;停留超過30天者,得申請國際駕照簽證:
1.應備證件:
(1)原領互惠國正式有效之國際駕照正影本。
(2)有效期限內護照正影本。
(3)本人最近6個拍攝之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 黑白或彩色照片1張,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4)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正影本。
(5)國際駕駛執照簽證申請書。
2.國際駕駛執照之簽證最長為一年,若原照或停留證明(件)有效期間未滿一年者,以先屆滿之日期為準,逾期不得駕駛汽車。執照到期後,請依報考中華民國駕照之原則辦理。
(六)注意事項:
1.報考汽車駕照可選擇駕訓班或自力學習滿3個月後報考。
2.報考輕型機車駕照免路考。
3.筆試及路試均合格者,始核發汽車駕照,筆試、路試不及格者,7天才能重新報考。
4.合格體檢表及筆試成績1年內有效。
5.駕照有效期限依其經許可停留之證明(件)有效期限核發之。
6.筆試題庫可至公路總局網站(https://www.thb.gov.tw/) > 監理服務> 「駕照筆試模擬考」查閱或下載。
7.平等互惠國家名單,請參見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s://www.thb.gov.tw/)
日常外出與活動應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