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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計畫」重要事項宣導-關於是否可以同時申請校內住宿、校外租屋補貼一事說明。

 

  • 教育部自112學年度第二學期起提供本國籍校內住宿生住宿費補貼之措施。
  • 提醒同學「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計畫」(校內住宿補貼)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校外租屋補貼),兩者不能同時申請補助,以免後續內政部公益出租人國土管理署各類補貼查詢系統勾稽查核時致生追繳情形,惠請同學多加留意。
  • 如仍有關於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計畫」相關疑問,可自行參閱附件,或逕洽學務處生輔組宿舍業務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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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職務代理人 王威程

聯絡電話:02-27321104分機82054

電子郵件:weicheng1019@mail.nt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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