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5年「單親培力計畫」
一、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未滿18歲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 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 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未滿18歲身心障礙 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二、本計畫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5年2月24日至115年3月 25日止,請惠予轉知單親家長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 請逕洽本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電話:許小姐,02-2321-2100轉119。 三、檢附115年單親培力計畫及第一階段申請表各1份,亦可於 本署網站主題專區/家庭支持/單親培力計畫 (https://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及財團 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網站/年度專案/經濟自立網 頁(https://www.wrp.org.tw/Default.aspx)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