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3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獎學金開始申請,請各系所依訂定之審查標準,於113年10月31日前將相關文件送達本組,請 查照。
(各系所研究生獎學金截止收件日期,請同學依照系所公告為準)
說明:
一、申請資格:本獎學金之申請,以本校系、所、學位學程在學之一、二年級 碩士班或博士班研究生為限,休學者不得請領。
二、審查標準:以各系、所、學位學程(班)暨年級為單位,由各系、所、學位 學程,依其訂定之獎學金審查細則決定其名額。
三、獎學金額
(一)碩士班:每名每學期以 2 萬元為上限。
(二)博士班:每名每學期以 3 萬元為上限。
四、檢附文件:
(一)研究生請領清冊(檔案請點選)紙本。
(二)所務會議記錄影本。
(三)成績單排名或榜單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