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山本文化基金會獎學金~~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止~~自行寄送
申請資格:
(1) 申請人家長或監護人須在台南市設籍居住三年以上者。 (2) 就讀公私立大學(學院)第一學年上學期之學業及操行成績各75 分以上,體育成績70 分以上者,但因身體情況無法取得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3) 家境清寒經村里長出具證明,經調查屬實者。 但已接受各級政府或其他團體等獎學金之發放及享有公費或類似公費之補助者,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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