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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殊文教基金會優秀清寒學生獎助金~~(10月1日至10月31日)~~自行送件
申請資格:凡前各級學校在學之學生,具有下列資格者均可申請。
一、本學期尚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須由學務處蓋章證明)。
二、未享受公費待遇者。
三、家境清寒者(孤兒或單親家庭或持有政府低收入戶證明者)。
四、上學期「學業」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相關辦法及申請表,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