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第1學期愛舍服務學習助學金申請
依據〈本校扶助經濟不利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要點〉第三點第三項規定:「愛舍服務學習助學金:依各年度預算規模補助各學期申請校內住宿者若干名,給付金額為當學期校內住宿費用。」辦理。
申請資格:符合本校高教深耕經濟不利學生資格且已申請112年度本校宿舍者。
申請時間:112年6月1日(四)至112年6月16日(五)止
申請方法:請將申請表填妥後送至原資中心王小姐處(#82054)。
申請文件:愛舍服務學習助學金申請表。
資格審認:經本校審查通過後,將於112年9月初在生輔組網頁公告。
注意事項:
- 申請本項助學金之學生須完成服務學習時數,學習時數未完成者,日後將無法再申請。
- 申請愛舍服務學習助學金者,下學期務必參與高教深耕計畫,繳交「學習輔導單」。(若未參與,不予核發助學金)
- 當學期期中休學、退學或遭開除學籍者,不予核發助學金。
- 學生申請資格或證件有偽造者,應追回已發給之助學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