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事務會議:由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研發長、各學院院長、進修推廣處處長、研究所所長、學系系主任、圖書館館長、師資培育處處長、北師美術館館長、學生事務處各組組長、體育室主任及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三人組織之。學務長為主席,每學期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邀請有關人員列席並討論有關學生事務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