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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社團法人屏東縣原住民文教協會『114學年度下學期屏東縣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頒贈活動-(捐贈單位:林阿姨及葉阿姨)』

本獎學金須經原資統一送件
校內申請期限及方式:於115年1月26日前,填妥申請書及切結書電子檔並掃描相關證件,傳送至原資承辦信箱 ( sylvia@mail.ntue.edu.tw )或LINE私訊。
 
說明:
一、依據本會114 學年度『送愛心到原鄉部落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理。
二、獎助學金學生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1. 設籍於屏東縣境內,值得栽培的原住民學生。
2. 以家境清寒者為優先
3. 學業成績必須每科都及格
4. 奮發向上(學生在各方面傑出表現事實,請推薦人於申請表上詳細填寫)
5. 本會獎助學金受獎學生須自製感謝卡給贊助單位,感謝卡內容須用心填寫,未能配合者請勿提報。
6. 各單位提報學生名額:1至5名學生(國小至大學),皆須符合申請條件。
7. 申請之大學生需簽立返鄉服務切結畫(附件二)
8. 錄取之大學/專生,需參與本會返鄉服務志工活動
9.軍公教眷屬不得申請清寒優秀獎助學金。
10. 114 學年度獎助學金金額分別為:
     國小生:3000/人
     國中生:5000/人
     高中生:10000/人
     大專生:20000/人
(二)隨表附件
1. 申請表附件一上務必附上照片(近期臉部清晰生活照即可)
2. 114 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114學年度上學期學費繳納證明
3. 近3個月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未符合此項規定將取消資格)
4.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應屆畢業生則提供畢業證書或入學證書)
(三)惠請貴單位承辦老師或申請單位推薦人員協助完成
(四)收件期限:114年02月03日(收件截止以郵戳為憑)
(五)頒贈時間地點:另行文告知

三、推薦單位注意事項
(一)請申請學生或單位承辦人員將申請資料備齊後再寄回本會
(二)申請資料逾期者或資料繳交不齊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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