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獎學金須經原資統一送件,原資電子檔收件日至7月31日止★
一、申請資格:
(一)家境確實清寒,且奮發向上(在品德學業方面有傑出表現、學業成績必須每科都及格)值得栽培之原住民學生。
(二)戶籍地為屏東縣之原住民學子。
(三)申請者須付家境清寒及傑出表現證明文件(附件完整者優先錄取)。
(四)軍公教子女不得申請。
(五)進修部、在職專班之學生不得申請此獎助學金。
(六)凡申請此獎助學金之大學生,必須簽立返鄉服務切結書,並參與該會寒暑假返鄉服務活動兩次,如無法配合者請斟酌申請。
二、獎學金名額及金額:共錄取12名,一學年6萬元/人。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一份。
(三)112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
(四)在學證明一份,應屆畢業生請提供畢業證書及研究所錄取通知單。
(五)清寒證明或中低收證明。
(六)返鄉服務切結書。
(七)個人半身照1張(浮貼申請書上)。
(八)其他相關資料(傑出表現證明、獎狀等)。
四、校內申請期限及方式:於113年7月31日前,填妥申請書及切結書電子檔並掃描相關證件,傳送至原資承辦信箱 ( sylvia@mail.ntue.edu.tw )或LINE私訊。
五、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