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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理113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花蓮縣政府理113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一)設籍本縣:設籍4個月以上,以113年4月1日前計算。

(二)國內各大專院校一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之 在學學生:

1、大學含四年制技術學院需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2、二年制技術學院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升二年級)

3、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學生(四年級升五年級)。

4、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學生。

(三)非本計畫對象:

1、大學(專)延畢生。

2、應屆考上大專校院。

3、應屆畢業生。

4、夜校生。

5、空中商專或空中大學學生。

6、在職進修或假日進修部學生。

7、已參與本縣106年及112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 工讀計畫者(含中途離職),不重複錄用。

heart本計畫報名資格及注意事項詳參報名簡章、報名表件及工 讀職缺,可至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最新消息(http://www. hl.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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