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育部函轉知衛生福利部於112年12月29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1706號令,修正發布「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第3條

 

    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於1121229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1706號令,修正發布「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第3條,請查照。

    明:依衛生福利部1121229日衛授疾字第1120101715號函(附件)辦理。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