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學務處體育室甄聘約用行政組員公告_即日起至115年1月19日止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生事務處體育室甄選「校務基金校務基金約用行政組員」公告

甄選內容公告

徵聘單位

學生事務處體育室

人員區分

校務基金約用行政組員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聘期及薪資

依本校約用工作人員相關規定辦理考核通過後續聘,薪資依本校校務基金約用行政組員薪級第1級新臺幣36,860元支給。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體育館(體育室)

上網期間

自即日起至115119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含)以上畢業學歷(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2.品行端正、服從性高、無不良紀錄且身心健康,男性須服兵役畢或免服兵役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公文文書業務、海報及網頁製作能力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
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與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形。

工作內容

1.辦理教職員工體育活動、校運會及球類盃賽等活動。

2.擔任公文系統登記桌、公文發送及公文簽辦。
3.平日場館清潔作業及假日場館租借輪值業務。

4.辦理「創新永續發展基金」、「運動發展基金」及相關業務計畫之申請、執行與核銷。

5.擔任校際競賽活動隨隊人員。

6.單位業務聯絡窗口(包含報修、領物及統計表單回覆等)。

7.臨時交辦工作及支援體育學系相關業務。

8.配合單位內部職務輪調。

應備文件

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規定表格文件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請使用A4白色紙張列印,並請務必依以下順序排列裝訂)
1.報名表(限填1頁),請依規定規式(如附件一)。
2.個人簡
歷表(限填1頁),請依規定規式(如附件二)。
3.學士(含)以上各階段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

證)。
4.專業證照、服務或離職證明書、其他專長證明文件或有利於審查之

證明文件。
5.男性備役畢或無需服役証明。
6.應徵者親自簽署之「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
  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應徵方式

1.應備文件請於115年1月19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體育室張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

徵校務基金約用行政組員、應徵者姓名及電話),逾期及證件不全

者,不予受理。

2.報名表(本公告附件)另須於1月19日17:00前將電子檔寄至air_mousa@tea.ntue.edu.tw,信件主旨請寫「應徵校務基金約用行政組員_應徵者姓名」。

3.合於初審條件者通知複審,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退件;複試

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4.複審方式:筆試及口試。

備註

1.相關最新徵聘訊息,請至本校校首網(https://www.ntue.edu.tw/)

查詢。聯絡電話:02-27321104轉83412張小姐或83511朱小姐。

2.本職缺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備取人員至多2名,於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