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學期學生宿舍開學後(第二階段)床位遞補申請

113-1學期學生宿舍開學後(第二階段)床位遞補申請

(申請時間:自9月10日(二)上午9時起至9月18日(三) 上午9時止
1.  
申請資格:本校研究所學生及大學部學生,無戶籍地限制。

2.   申請時間:自9月10日(二)上午9時起至9月18日(三)上午9時止

3.   申請辦法及方式

 (1)欲申請遞補宿舍者,請填寫Google表單 (網址 https://forms.gle/1a3DGqRe6K4PSNsJ8),網址以9月7日公告網址為填寫表單。

依填寫完畢之時間順序為遞補順序(重複填寫將以最後一次填寫時間為主),如接獲遞補通知,需於通知日起一日內完成繳納宿舍費用 (實際應繳費用請參考公布之「113學年第1學期學生宿舍退宿(遞補)費用/作業期程一覽表」,請自行至校首頁/學雜費專區下載繳費單),方可辦理入住。

(2) 本校一般寢室床位均須攀爬樓梯,如因身體健康因素、舊疾等不適宜攀爬者,請評估後再申請住宿。申請一般寢室後,不得進住愛心寢室惟經提出區域醫院證明且愛心寢室仍有空床位時例外。另申請住宿後,不得私自調換床位,並請遵守本校學生宿舍住宿申請及輔導管理辦法。

(3) 本公告未盡事宜,則依本校住宿申請及輔導管理辦法及學生宿舍愛心寢室申請管理要點辦理。

※如有任何問題,請撥電話(02)2732-1104轉分機82054洽施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