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即日起至3月15日止)~學校彙辦
申請資格: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經濟困難,學業成績80分以上或班上排名達前百分之50,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申請表件:
1.申請表。 2.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1份。 3.前一學期成績單(含學業、操行成績及班排名)影本,並加蓋學校證明戳記。 4.泰北或緬甸地區華文學校畢業證書影本。 5.自傳1份。 6.申請人本人金融帳戶影本,請黏貼於申請表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