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校園志工巡守隊」隊員甄選公告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3學年度「校園志工巡守隊」隊員甄選公告

一、依據:「校園志工巡守隊」基礎及特殊訓練志工運用計畫辦理。

二、報名時間:中華民國113年2月19日9時起至113年3月31日17時止。

三、申請對象:113學年度大學部二年級學生6位(不分性別,現為一年級同學),

四、方式:

(一)依校園網路報名公告下載或向教官室索取申請表紙本。

(二)詳細填載完成並經推薦人簽署後,於期限內送學務處校安中心秦教官收。

五、資格條件:

  (一)上學期(112-1學期)德育達80分,智育、體育成績均及格(檢附成績證明備驗)。

  (二)由輔導教官、導師或系主任等人推薦、無不良紀錄或學生獎懲辦法記過以上者。

  (三)須通過身心健康狀況適任審查且參加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者。

  (四)二個學年度任期內不得兼任校內其它處室之有給工讀。

  (五)凡持有低收入戶證明、父母非志願離職失業證明、僑生工作證、原住民身分者,可出示相關證明文件。

六、審核及錄取:

(一)初審合格名單預訂4月10日(星期三)由校安中心公告學務處校安中心網頁。

(二)預計4月16日(星期二)中午12時10分實施甄選面試。

(三)預計面試後3週(暫訂於5月6日)公告甄選結果,錄取目前一升二年級同學6位(不分性別) ,獲選同學須參加職前講習。考慮隊員同時間能支援的人數,全隊中同性質(同系或同班)人數擇一至二名錄取。

七、錄取不足缺額按積分由備取人選遞補。

八、報名相關表格(如附件)填妥後併相關證明文件,於時限內親送各系輔導教官簽章。

九、志工福利:任職期間(大二表現優異方得續任大三)表現優良續保障住宿及志工津貼。

 

項次

服務面向

服務項目名稱

服務對象與執行方式

服務時間

地點

志工

人數

預期效益(針對受服務者)

備註

 

教育

校園安全巡邏

全校

師生

每學年上學期(約9/1~12/31)及每學年下學期(約3/1~6/30)每位志工每週服務1次,每次至少3小時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10

透過校園安全巡邏,預計服務500人次、每位志工每學期本項服務48小時,整學年92小時

教育

協助處理機車管理

學生

每學年上學期(約9/1~12/31)及每學年下學期(約3/1~6/30)每位志工每週服務2次,每次至少1小時。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10

透過協助機車管理,預計服務500人次、每位志工每學期本項服務32小時,整學年64小時

本項服務時數可與支援校內重大活動或各項慶典項目結合計算。

教育

支援校內重大活動或各項慶典

全校

師生

學年上學期(每年約於9/1~12/31)及學年下學期(每年約於3/1~6/30)每位志工每月服務1次,每次至少2小時。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10

透過支援校內各項重大活動或慶典,預計服務500人次、每位志工服務總時數8小時整學年16小時

本項服務時數可與機車管理協助項目結合計算。

教育

協助彙整記錄每月執行成果及彙整隊員執勤時數

巡守志工隊

每學年上學期9/1~12/31)及每學年下學期(每年約於3/1~6/30)每位志工每周服務1次,每次至少1小時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2

負責志工每學期服務總時數9小時整學年18小時

本項服務時數可抵免機車管理及支援校內活動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