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度原住民族專門人才獎勵金」

一、獎勵項目:

(一)深造教育: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校院、博士班就讀者及獲得碩、博士學位者,分別給予獎勵,其獎勵各以一次為限。但公費生不得請領本獎勵金。

(二)學術專門著作:各學門領域經出版之著作,經審查評定且未獲本會其他同質性之獎助者。但經委託研究所完成之著作不得請領本獎勵金。

(三)專利:經登記取得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發明、新型及設計專利權者,其中申請新型專利權獎勵者,應檢附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並以取得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作為事實發生之時間點。

(四)專業考試

1.參加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不含檢覈筆試)。

2.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優級、高級或中高級測驗合格證書,三級別獎勵各以一次為限。

 (五)體育傑出人才:參加賽會競賽項目符合者,參見附件二

二、獎勵方式:

一)深造教育

   1.就讀國內大學校院碩士班(含碩士專班)者,獎勵一萬元博士班者,獎勵三萬元

   2.獲得碩士學位者,獎勵三萬元;本要點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十一日修正生效前取得博士學位者,獎勵八萬元;本要點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十一日修正生效之後取得博士學位者,獎勵十二萬元

(二)學術專門著作:獎勵標準如附件一。如係共同發表者,獎勵金依申請者貢獻度比例發給。

(三)專利:經登記取得經濟部專利權者,獎勵三萬元。如係共同取得專利者,獎勵金依申請者貢獻度比例發給。

(四)專業考試

   1.參加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獎勵一萬元

   2.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證書:

     (1)優級:獎勵三萬元

     (2)高級:獎勵二萬元

     (3)中高級:獎勵五千元

五)體育傑出人才:獎勵標準如附件二。

三、申請期間:每年2月1日起至3月15日止

四、獎勵期間:為申請年度的前三年(本年度獎勵110年至112年)。

五、申辦流程:

  1.於「原住民族專門人才獎勵金申請平臺」(https://stigrant.fju.edu.tw/)線上填具各獎勵項目之申請表。

  2.檢附各獎勵項目所需證明及相關文件。

  3.待收到線上回覆郵件即完成申請作業。

★詳細說明請參閱申請平臺或附件之獎勵要點、獎勵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