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12學年)外交獎學金

113年(112學年)外交獎學金~~(即日起至113年1月19日)~~學校彙辦

enlightened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國內大專院校在校生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全時進修生,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進修者。

(三)曾於上學年度修習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 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國際傳播、區域研究、兩岸關係、比 較政府、比較政治、外文等相關課程五門以上(五門課程中 應有一門外文,倘未修讀,除外交等五門課程成績外,應檢 附外語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文件影本)。但選修環境保護、醫 療、公共衛生、科技、能源、法律、文化等與全球化有關之 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最多以二門為限。

(四)第三款所列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

(五)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七十 五分以上(無修者免計),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記過 以上之處分者。

(六)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擔任本部或非政府組織 (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為優先。

yes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間內填具申請書,並備妥下列文件後,向就讀學校申請:

1. 上一學年度(兩學期)成績單正本(註有在全班名次並蓋有 學校戳記或關防)。

2. 在學證明(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3. 自傳(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

4. 五千字專題報告(內容需與國際關係、外交或全球化等議 題相關),且不得以先前申請過之專題報告重複申請。

5. 教授推薦函二份。

heart申請表,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