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113年2月22日至3月13日止~學校彙辦
內政部移民署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 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 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 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 (勵)學金。
報名期間:自113年2月22日(星期四)至113年3月22 日(星期五)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
PS.如需要學校彙送(即證照獎勵金外,收件報名期間為:113年2月22日(星期四)至113年3月13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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