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 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案~~(即日起至9月15日)~~學校彙辦
申請資格: 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
申請項目與限制:
1、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 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本要點第6點第1款規 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 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 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生,每年 以申請一案為限。」,又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每案 提報之培訓學生應為1名,若含2名以上請分別提報計 畫。
2、案內「專長項目」請參考附件或說明三之網址公告內 容。
3、另所提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 勿提出申請。
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學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以上資料一式2份正本,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體育類專業指導人員教練證效期,按教育部體育署所訂「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 辦法」第9-1條規定屆滿者,應留意於114年12月31日屆期前得依原取得教練證之級別,向特定體育團體申請展延或換發該辦法所定各級教練證)、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至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首頁左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特殊專長專區 (該網頁的中下方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