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9月1日至9月30日)~~自行送件
申請資格:
一、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不含五 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 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獲其他機構獎 學金超過兩萬元(含兩萬元),且確具家境清寒或 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二、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七十 五分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 懲處記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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