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1學年暑宿住宿,請於方案入住日至宿舍櫃台持繳費證明(電子檔亦可)簽收領取門禁卡,並於退宿日繳回門禁卡(未繳回須扣保證金)。
(A方案6/18-8/26、B方案6/18-7/29、C方案7/29-8/26中午11點。)
二、床位分配與住宿方案相關,門禁卡是以申請方案日期開通,暑宿不受理更換床位請同學勿私下交換床位,嚴禁私自轉讓床位權利及未經申請擅自調換寢室及床位,舍監將清查床位狀況,違者依宿舍管理辦法規定第5條第4項處分扣記10點辦理。(將會影響同學下學期住宿資格)
三、個人申請暑宿開宿前(112年6月17日)因故辦理退宿者,退還住宿費用,惟不退保證金。一旦領取門禁卡,開宿日之後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住宿費用。
四、梯隊申請需於入住前1週提出申請始得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