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2學年度第1學期住宿費繳費通知

**繳費單請自行至本校學雜費專區下載列印

*依據本校學生宿舍住宿申請及輔導管理辦法第11 :住宿相關費用應於規定時間內至指定銀行繳交,經通知逾期未繳交者勒令退宿,並取消在校期間住宿資格。

  1. 大學部舊生請於66日起至620日止、研究生請於619日起至627日止至中國信託暨指定繳費處繳款:(1)ATM(2)信用卡、(3)郵局櫃檯、(4)中國信託銀行櫃檯、(5)各地超商等方式進行繳款(除ATM為隔日入帳外,其餘繳費方式皆於3-10個工作天後入帳);並於112-1學期開宿11293日後持繳費證明(電子檔亦可)至宿舍櫃檯完成入住手續,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112學年住宿資格,由候補同學遞補床位,不再另行通知

  1. 住宿費由就學貸款支付者,請於112620日前繳納保證金及網路費$1100元,並於就貸申請期限前洽生輔組申辦住宿費貸款,視同放棄112學年住宿資格,由候補同學遞補床位,不再另行通知。

  1. 低收入戶參加愛舍服務20小時者住宿費由學校補助,保證金及網路費需自付$1100元。

4. 繳費前請再次詳閱本組公告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生宿舍申請公告 【隔離、檢疫宿舍規劃事項】」以避免後續住宿權益爭議,由系統分配到徵收床位同學需填寫「配合本校隔離、檢疫宿舍規劃徵用宿舍床位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