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僑生專區
畢業僑生健保
◎保費與退費
◎畢業生繼續就讀研究所 健保之續保
1.考上本校研究所者,健保不必轉出,可續保。
2.考上他校研究所者,於學校辦理健保轉出後,請同學持轉出單至就讀研究所承辦單位辦理健保轉入。
3.若錄取研究所,不直接就讀而需休學者,需辦退保。
◎留台畢業生 健保轉出
若居留證仍在有效期限內而未立即離境者,請至生輔組申請轉出單(畢業當月轉出),再由本人持健保轉出單至所屬(鎮、市、區)公所繼續加保。
畢業僑生居留證延期
◎【港澳】持台灣地區入出境居留證者,所需文件如下 :
(1) 申請書
(2)畢業證書
(3) 護照
(4) 居留證 或 畢業出境證【辦理要項請參見前項畢業僑生離境】
(5) NT $300
◎持外僑居留證者,所需文件如下 :
(1) 申請書
(2) 護照
(3) 居留證
(4) 畢業證書(繼續讀研究所者,需錄取通知 或 新學程的在學證明)
(5) 照片
(6) 說明書(內容需有:姓名. 護照號碼. 居留證號碼. 國籍,並需說明延期原因,再加以簽名)
(7) NT $1000
畢業僑生留台升學. 實習. 工作
◎畢業後留台升學
*可參加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辦理之僑生及港澳學生碩士班聯合招生。
*在台灣各大學取得學士學位(含應屆畢業之)僑生及港澳生,可申請聯合分發碩士班。
*申請時間:約於每年2至3月,請至海外聯招會網站https://cmn-hant.overseas.ncnu.edu.tw/查詢。
*簡章資訊:簡章內容、校系規定及招生名額,請至海外聯招會網站查詢。
*繼續就讀研究所者,可申請工作證: 已錄取研究所繼續在臺升學僑生(尚未完成註冊或尚未取得學生證者),如需申請工作證,可檢附相關應備文件,加附由錄取學校出具之已辦理相關報到手續之證明文件,並加蓋學校行政單位戳章,則該次申請之工作證經審查核可後,效期可至當年9月30日止。(錄取本校研究所者,請持居留證及學生證至註冊與課務組報到,再請註冊與課務組開立報到證明)
◎畢業後留台實習(於法人或私人機構之實習)
*依據「大學校院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辦理。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516
*畢業僑生申請實習之許可期間,最長以畢業後一年為限。實習期滿有繼續實習之需要者,得申請展期一次,最長以延長至畢業後一年為限。
*需於每年6月15日及12月15日前向教育部提出實習許可之申請,逾期不受理。請務必於5月底或11月底前備齊申請資料送師培中心。
*實習期間每3個月應繳交經實習機構核章之實習報告至師培中心。
@@教育實習: 不需依以上(法人或私人機構實習)之規定
教育實習,可用一般畢業後延期居留的方式向移民署申請居留延期。 若實習結束後要繼續在台就學,則可於辦畢業後延期居留時,持實習證明辦居留延期,居留事由就會維持"就學"之 事由,等要讀研究所時就不需更改居留事由。
◎畢業後留台工作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 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 第6條,經勞動部103.7.1修正發布施行。
在台畢業之僑外生,符合下列標準附表評點項目累計點數滿70點者,得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
相關資訊請上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查詢https://www.wda.gov.tw/
**申請方式: 由雇主檢附申請書與相關應備文件,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
經勞動部審核評點結果累計點數滿70點,即符合資格,許可數額內之符合資格者,由勞動部核發聘僱許可。
**申請書表下載: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https://www.wda.gov.tw/ -->主題服務 -->跨國勞動力服務 -->外國專業人員業務 -->申辦表單及應備文件 -->(page2) -->在臺畢業僑外生工作許可配額評點制申請書表
政府對外攬才單一入口網站Contact Taiwan
網址: https://contacttaiwan.tw/member/index.aspx
畢業後居留~
*緬. 馬 .印. 越.日...等地僑生,外僑居留證 轉換成 工作居留證~
可先辦居留延期(最多1年)
居留效期屆滿前30日內,檢附勞動部聘僱許可及在職證明,向移民署申請變更居留事由為"應聘"。
*港澳生畢業後居留~
可先辦居留延期(最多1年)
1.取得勞動部聘僱許可,備妥應備文件向移民署提出居留申請,效期同勞動部聘僱效期。
2.畢業後回港澳服務滿2年。(返僑工作證明--香港稅務局證明書、澳門財政局證明書)
3.其他經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大專院校任用或聘僱。
4.其他如依親、依配偶、投資等
港澳生定居~
*畢業後回港澳服務滿2年,經許可居留且符合居留一定期間規定(1年出境30日內或連續2年每年居住270日以上)
*或港澳生畢業後經許可在臺工作居留連續滿5年,每年在臺183日以上,且最近1年於國內平均每月收入逾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2倍者,得申請定居。
~~以上各項規定如有變更,以業管單位規定為準。